申请条件:
(一)申请水上移动业务标识MMSI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无线电设备及配备符合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且应当至少具备下列设备之一:
1、卫星紧急无线电示位标(EPIRB);
2、船舶自动识别系统的设备(AIS);
3、具有数字选择性呼叫的设备(DSC);
4、窄带直接印字电报(NBDP)等安全报警装置。
(二)申请船舶呼号的指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应持有有效或同时申请办理船舶无线电台执照。
申请材料:
(一)申请/补办水上移动业务标识码证书:
1、水上移动业务标识(MMSI)申请表;(网上无纸化办理时需上传扫描件)
2、船舶国籍证书或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封面页和第一页复印件(免于提交);
3、船检证书上载明航行设备和无线电设备相关页(一般为第6、9页,内河船舶一般为第8页),新船可提交相关无线电设备船用产品证书扫描件代替船检证书相关页(网上无纸化办理时需上传扫描件);
4、船舶所有人为自然人时要提交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网上无纸化办理时需上传扫描件)。
(二)注销水上移动业务标识码证书:
1、水上移动业务标识码注销申请函(网上无纸化办理时需上传扫描件);
2、船舶所有人为自然人时要提交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网上无纸化办理时需上传扫描件)。
(三)申请船舶呼号:
交通无线电台—船舶识别码(呼号)申请表(务必与核发船舶制式电台执照同时办理,网上无纸化办理时需上传扫描件)。